一、竞价时间
2020年2月3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5:00时,连续竞价6个小时。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时间分别竞价。
二、资格激活
已成功缴付竞价保证金的、以及经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可于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2月3日竞价结束前在竞价系统进行资格激活。
三、成交价款的结清
买受人竞价成交后应当自2020年2月4日起至2020年2月6日止,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23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营业网点的营业时间内,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直接缴付至广州市财政专户。成交价款一经缴付至广州市财政专户将不予退还。买受人不得采用网上银行和异地划款的方式结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采用支票方式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应到开户银行办理划款手续。如果买受人不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指标证明文件的获取
已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可于2020年2月8日起,在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在工作日到指定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指标确认通知书。买受人于2020年2月11日起的工作日可携带指标确认通知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登记业务。
其他事项以原2020年1月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通告为准。
竞价机构: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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